知识转型背景下的中国法律史——从中国法学院的立场出发
就其学术范式而言, 当今中国法学院中的中国法律史研究/教学, 仍然是传统的史学风格占据着主流地位, 而未能在知识体系中真正融入法学的主流传统。这种状况, 致使中国法律史往往被视为是“虚学”, 在注重实务取向的法学院中日趋边缘化。造成这种窘境的深层原因在于, 中国近代以来频繁的法律断裂性变革及其带来的“知识断裂”, 使得中国法律史研究丧失现实运用的可能性; 而在普通法传统中, 却存在着弥合“时空距离感”并因而赋予本国法律史以现实意义的机制。欲求超越目前的困境, 传统的说教并无太多助益。可能因应之道在于, 在注重法律人思维方式培养这一方向下, 加强三个具体实域的探索与开拓, 最终促成中国法律史在法学院中的知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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