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变革年代的诉讼话语与知识变迁—— 从民国时期的诉讼指导用书切入
18世纪中叶以来为官方所禁的讼师秘本, 在民国初期又重新被不少书局刊刻与销售, 但是到1920年代以后, 它们曾经一度恢复的市场, 又为另一类新式诉讼指导用书所取代。这两类诉讼指导用书均是以传授撰状技巧、提供状式范本为主要内容, 其间的最大区别在于, 新式诉讼指导用书明确以法律适用为争点, 强调据法争讼, 而旧式讼师秘本则倾向于运用冤抑控诉的策略, 注重以情动人。民国时期出版的诉讼指导用书所展示的示范性诉讼话语之微妙转变(道德话语衰落与法律话语兴起) , 同时在另一层面上反映了其时发生在司法场域中的知识转型。而这一切, 都源自于近代法律教育所传播的专业知识, 逐渐落实到司法场域参与人身上所引发的效应。透过这些看似细微的诉讼话语变迁, 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重新审视1920年代以后中国司法所经历的艰难但深刻的现代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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