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历史与理论
Chinese Law: History and Theory
本课程的主要授课对象为法学专业本科生与研究生,同时亦欢迎各人文社会学科中对中国法律史感兴趣的同学共同参与。学习本课程内容,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尤其是对某些法学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同时,一些基础的历史知识以及古汉语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
本课程的核心目的,在于引导同学们对中国法律的起源、根本特征和重要发展阶段形成初步但清晰的认识。课程将按照中国法律的内在发展逻辑出发,将其历史划分成数个重要阶段,并就每个阶段中的重要现象进行专题式讲解。课程并不强求学生对具体法律制度细节的熟练记忆,而毋宁更为追求对中国法律文化的根本精神的把握,并期待学生能够全面、客观地思索这种根本精神在近代中国所遭遇的复杂命运。
中国法制史课程很难被讲授成纯粹的“法律史”,这是因为中国文化本身的特质乃是一种“未分化的精神”(岛田虔次语)。由于传统中国法律(相对西方法律而言)并未分化成一个相对独立、自治的社会领域,而是与政治、意识形态和经济等领域极为盘根错节地交织成一体,所以,本课程在展现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时,无疑也将兼顾这种发展历程的政治史、思想史(尤其是儒家思想)乃至社会经济史的背景。
在“法律与社会”这一视野的牵引下,本课程也强调对中国法律之实践及其与社会、经济间之互动的观察。因此,在对中国传统法文化有着充分的宏观把握的基础上,本课程也重视对明清以降基层司法与行政、民间习惯、契约等内容的考察,并尝试引导学生将这些基层视野中的“活”的法律置于广阔的社会、经济与历史视野中来思考。
教学初步纲要:
第一阶段 中国早期国家与法律:传说时代、夏、商
第二阶段 中国法文化的初步形成:周、秦、汉初
第三阶段 法律儒家化:西汉中后期、东汉、魏晋南北朝、唐
第四阶段 近世法文化的演化:宋、元、明、清前中期
第五阶段 近代法律的欧美化:晚清、民国
开课学期:每学年秋季学期
开课地点:复旦大学江湾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