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史学习的三年和我入学前的认识完全不一样,所以一直在挣扎之中。我所理解的历史学,不论如何,在事实和经验中是隐含或夹带着真实性,在恰当的操作方法和认识论内可以成为一种确信,虽然考证考据可能并不直接具有现实价值。而法学学科是可预先架构概念、假定预设然后演绎逻辑整合,史料可以只是一种工具意义上的可选项,作为理论可以单一、片面、无限定地探寻合法性的边界,即使前设不符合实际。两个学科一个在真实止步,一个在意合法性,这是我所管见的截然不同的基础目标。所以我非常认可黄老师所提倡的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我所陷入的两难首先限于我的能力和认识水平的粗浅;另一层我认为既是学科认同感的两难,也是法学学科本土还是移植、社会实际和法学理论的两难。当然黄老师说,很多事情并不是绝对的二元对立,需要去寻找中间道路。近几年的困惑,我相信实践与理论结合的方法是可行的路径,这条路径需要躬身实践而并不妄图获得理想的、简单化的普世真理,忽然想起《地方性知识》的绪言:“争论愈趋歪曲,语言与之愈同趋;因为一条道看上去愈是平坦,愈是直捷,就愈是岐路”,一方面要承认问题的复杂性,警惕直径是一个陷阱;另一方面要从实践中找到恰当论点与理论结合去进行更完满的解释。
近年来一直在阅读黄老师的书。黄老师的研究既把握真实也与现实融通,并且具有强大求真信念和信服力的研究方法,完美地体现了法律史学科能够达成的研究价值和现实关怀,因此我提交了课程申请但没抱有太大的希望,也是作为近几年读先生的书的自我交代。申请的才俊特别是研讨班同学的出色程度远超我的想象,他们不仅聪明、努力,并且自律。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黄老师亲自回复邮件,并且每一篇报告都认真阅读,十分感激拙劣的、粗疏的文字能获得如此认真地对待,所以读书时每每为自己的愚钝而感到惭愧。
七周的读书不仅是在钻研读书方法、啃理论,更是思考以学术为业的人生厚度以及学问的目的。最为触动我的一点是,社科研究中“求真”的态度以及具有真实感的研究的共鸣,只有自己能够相信所做的研究,才能保持住一贯性而不成为双面人。观之先生关心农民、农村问题,是心怀天下的学者;从历史学横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是天才级的学术大家;同时非常非常的亲切又可爱。黄老师的工作时间和强度哪怕我满负荷运转也难及,这是长期的生活与工作平衡的艺术。所见先生精深的学术成果和各位同学刻苦的学习态度,精进多少不论,但鞭笞我勤勉努力是真。
课程的要求是在三五天内精确地掌握一本书,将复杂的问题从模糊到清晰,更高效、精准地进行掌握,这样的读书方法是立足于本领域值得读和有分量的书进行精读。学术写作的规范论述是由中心论点、论点与论据相辅相成。在专著的阅读中要区分何为题目、何为方法论与何为论点,在论点中也包括总论点与次论点,其中穿插着支撑性的论点。在阅读专著时,要注意是否可以说服我,以及自己会如何进行一个学术构思。寥寥数语无法概括课程精微之处,在读书时才真正意识到这样的方法的有效。对我而言,专著阅读中重要的收获是认识到学术写作的基本标准在于精准。在我的读写中一直缺乏把握论点的意识,只关注于经验证据的来源和解读方式。在阅读时不断提醒自己注意寻找论点,思考作者的中心论点到底是什么,写的时候不断地提醒自己,是否尽可能的精准地表述作者的思想。但到后面几本理论书时还是浓烈的挫败感,识字但不知道作者到底是何意思,总感觉是要心中有佛才能看到佛光,不识其逻辑又没有共鸣的情况下味同嚼蜡,写报告就在糟蹋文本,边写边觉得自己是越描越黑。所以周五的课堂就是我对答案的时刻,课上精彩的讨论,同学们的报告和评述十分优秀,各位同学一直是我学习的对象。
此前读理论总是空对空而不得要领,倒不是天然排斥,只是习惯于经验归纳而陷入碎片化,就慢慢失去对理论的兴趣也欠缺理论直觉。从同学身上慢慢去理解为何会去使用理论以及他们在使用理论时默认的隐含前提和预期效果,与他们对经验证据的困惑相反,我困惑的是理论的使用。在专著的阅读中学会关注作者与理论对手的对话,在理论中关注其与其他理论学派的交锋,不能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然而此功力还需要更多的学术积累和练习。在我论文写作中会把“精准”作为基础目标,达成此项基础要求还特别欠火候。如果我能从见叶到觅树最后能得见森林,那会是一件人生幸事。
课程结束的那天晚上北京下起了初雪,回到学校看见树叶还在树上,风那么温柔,仿佛时间翻倍了,看着叶子飘呀飘,人还有点怔。近年来经历过的忐忑、焦虑、怀疑和退缩,不管是否有所回响,我所做的对我而言是重要的,那都是十分的值得,所以我很开心!以一句烂梗结尾吧,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各位英雄,江湖再见!
(刘琦 上海师范大学2017级法律史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