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开设的2018年社会、经济与法律研修班课程结束已经半月有余。在与炎热夏天和自己惰性的不断抗争中,我一直拖延至今才来收拾整理已成追忆的心情。这种感觉有点像法官主持庭审后未来得及立刻作出判决,很容易错过当时第一印象的鲜活性。但此刻坐在书桌前,静静回味学习的过程,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一、初见黄宗智教授
按照约定时间,我于5月25日早晨提前半小时赶到人大明德楼比较法教研室时,黄老师已经先到了。我走进教室第一时间向黄老师问好,黄老师笑容可掬,寒暄过后,瞬间感受到了黄老师平易近人的一面。毕竟,此前读黄老师著作所建立起来的学术大家形象,在学生心中总会有一种遥不可及的感觉,当这样一位杰出的学者就坐在自己面前时,一种温和的亲切感便逐渐建立起来。
君子温而厉。黄老师也有严格的一面。在第一堂课上他特别严肃地指出,希望大家认真对待读书报告的撰写。尽管我们这一届学员可能是历届人数最少的一届,但八名学生(原招收九名,其中一名学生因时间原因退出)每人一周两篇的读书报告,黄老师都会认真逐句阅读,细致到圈出错别字来,并评定等级,这样的工作量是极大的。黄老师之所以要求我们写学术报告,一方面是为了训练我们的精确阅读能力,另一方面是为了便于我们日后组织写作可以及时回顾。要知道,黄老师当年在学术积累时,用手写卡片的形式积累了万余张读书笔记。
二、黄宗智教授的课堂
黄老师这门课程是他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开设的博士课程核心内容。课程要求每周至少读一本指定的学术著作,并在周三午夜之前提交读书报告。由于大家都知晓黄老师对读书报告的严格要求,所以没有人会怠慢。
读书报告的质量高低,黄老师会在课堂上直言不讳的予以指出。对于优秀的读书报告,黄老师从来不吝啬自己的赞美;对于未达到要求的读书报告,黄老师也会直击要害。课堂上,围绕各自读书报告,大家展开热烈讨论。黄老师会要求我们用一至两句话总结出作者的核心观点。记得第二堂课上,在总结《长江三角洲的农村经济与乡村发展》一书的中心论点时,我把书中关于农业“过密化增长”的核心概念拧出来,但黄老师认为我总结的中心论点并没有清楚把概念的具体内涵揭示出来,未能给人以掷地有声的感觉。在黄老师看来,好的中心论点概括,首先应该区分题目、问题及论点,既要总结出作者的问题意识,又要总结出中心论点,还要提炼出作者的关键论据,最终再回到关键概念,在这方面,班上的马超然同学总是能够准确总结出文章的中心论点,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通过这种训练,黄老师教导我们从题目、问题、论点、方法四个维度去审视一本学术著作,去反思作者在讨论问题时潜在的理论敌手。
前三周,我们集中研读了黄老师的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三卷本和中国法律史三卷本。对一名民事诉讼法专业的学生而言,突然从多年来所面对的法解释学进入到一片相对陌生的领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所幸的是,黄老师著作具有鲜明的英语作文特征,往往在文章的第一段话就把所要探讨的中心论点总结出来,并旗帜鲜明指出其面对的理论对手。黄老师的文章不故作高深,既具有强烈的逻辑推背感,又具有立足经验的真实感,每一本著作都是从经验到理论再回到经验的研究进路。
在讨论农经史三卷本时,黄老师反复强调中国农业发展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农业的独特模式。黄老师特别关切中国小农的命运,在课堂上,每每提及国家农业发展政策,他对政策制定者十分推崇的新自由主义理论表达了深深的忧虑,甚至略带激动。我很惭愧自己虽然来自农村,但此前对农村的认识仅停留在对逝去的田园诗农村生活的哀叹,却很少去反思这“半耕半工”生产方式背后深层的经济社会原因,更未看到中国农村发展的关键其实在于重视小农家庭农场的生存发展,而不是盲目走所谓的规模化生产道路。
在讨论法律史三卷本时,黄老师有力论证了中国法律“实用道德主义”思维方式不同于西方法律形式主义的鲜明特征。黄老师从诉讼档案出发,特别突出了表达与实践之间既矛盾又抱合的复杂关系,反复提及中国当今法律体系是由古代儒家传统、共产党革命传统、西方移植法律组成的三大传统混合体。黄老师的法律史研究带给我的最大启发是,法解释学研究不能只看条文表达,不能只迷信西方理论,而必须关注话语与实践的关系,连接经验与理论,从实践与表达/理论的悖论中寻找问题意识。同时,不能把任何一种理论当做包治百病的万能钥匙,不能把中国实践机械地装进来自西方经验的西方理论,而是要有意识地摆脱西方中心主义和本土东方主义思维模式,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理论或概念。黄老师已初步摸索出了一条羊肠小道,但要走出当前主流思维模式的主宰,仍任重而道远,需要后继学者的不懈努力,这也是黄老师这些年来在国内坚持开设研修班的缘由之一。
第四周开始,黄老师带领我们进入了西方四大流派的理论著作阅读。尽管黄老师从这四大流派中或多或少都获得过启发,但这些著作与黄老师著作明显不同,前者都旨在构建一个普适的抽象理论,阅读难度是逐渐升级的。从实体主义者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组织》,到形式主义者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再到后现代主义者萨义德的《东方学》、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最后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布迪厄的《实践感》。在进入这些理论著作的阅读时,黄老师提示我们,不要把理论著作当做文本阅读,不要陷入繁琐的细枝末节,而是要抓住理论著作的核心概念,边读边结合自己的真实感作出判断,看其能否解释中国问题。黄老师自己在运用这些理论资源时,从未迷信任何单一流派,而是将其作为理论敌手或者进行方法论上的融合,从经验出发来决定不同理论的取舍,从中发掘经验相对理论的悖论性,以提炼出符合中国实际的概念。
在这四大流派中,黄老师坦言从恰亚诺夫的实体主义理论中受益最多。他在研究中经常把西方主流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讨论农经问题时)和韦伯的形式主义(在讨论法律问题时)作为理论对手,他对人文科学流行的科学主义、形式主义多有批评,他告诫我们不要迷信所谓“科学”’,在社会科学领域,我们的研究对象是有意志和有感情的人,不应该完全模仿自然科学的方法去认识真实世界。同时,他也拒绝像后现代主义那样走向以建构取代事实,以话语吞噬实践的另一极端。这样,他又从布迪厄的实践逻辑中获得新启发,并试图弥补布迪厄实践感所缺失的历时性维度以及对话语与实践背离的关注。
在后四堂课中,最难忘的是最后一课是阅读布迪厄的体悟。因为是第一次接触布迪厄的著作,又已回到工作单位上班,我用了两天时间匆匆读完,发现这是一本非常晦涩的著作。又因为担心受到先入为主的前见束缚,我一开始并未按照黄老师的提示,先从“习性”和“象征资本”这两个关键概念出发去阅读布迪厄。“不听”黄老师提示的后果是,我首次阅读并未对布迪厄有真正的理解。直到在课堂上,听黄老师讲解布迪厄如何借助这两个关键概念超越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二元对立,又读了张园、李宓、马超然三位同学的优秀笔记,我才豁然开朗。课程结束后,再次重读布迪厄,才转件明白其实践逻辑的深刻洞见。
这七堂课不同于我此前所接受的国内法学教育。黄老师的课堂是开放性的讨论。每一个人的读书报告都会受到黄老师认真对待,每一个人在阅读中的疑惑或启发都得以在课堂上被分享。记得在第三堂课上,我对人民调解和法庭调解在当下中国遭遇的困境以及“重庆经验”提出了自己的一些不成熟疑问时,黄老师笑称我对其观点提出了严厉的“批评”,然后用经验事实逐一进行了回应,从中我感受到了黄老师的学术坦诚和严谨,他拒绝为任何意识形态背书,也反对任何理论被意识形态化。
在课程中途,黄老师会召集几乎每年一次的写作会/论文工作坊。参会者都是黄老师历届中国学生中的佼佼者,很多如今都是该领域的青年翘楚。今年的写作会有二十二人,会议持续一天半。在我们这届学员中,我和中山大学李宓、香港中文大学马超然有幸受邀参加学习。写作会对我而言是一场密集的头脑风暴,来自不同学科的论文让我大开眼界。令我十分钦佩的是,二十多篇论文,黄老师对每一篇都进行了认真阅读,并提出了针对性的修改意见。令我十分惭愧的是,自己不揣浅薄,提交了一篇探讨中国法院调审合一结构的论文,虽然完成质量不佳,但黄老师对我的论文选题价值给予肯定,同时一针见血指出我在讨论西方调解时的错误理解,并鼓励我继续修改。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是黄老师的课堂把来自五湖四海、不同学科的我们集结在一起。七堂课,十一本书(其中有的是部分章节),每一次集中讨论都令我对这些学术观点有新的认知。由于个人时间安排原因,我参加完写作会,就提前匆匆告别了黄老师,也因此遗憾地错过了黄老师每届研修班必备的饺子宴,但后三次课程仍得以在李宓同学的帮助下通过远程视频参与讨论。感谢李宓、马超然、谢可晟、崔怡、何居东、张园、袁陆仪,“有匪君子,如琢如磨,如切如磋”,他们在课堂上的发言令我深受启发。同时,也要感谢黄老师指导的李展硕博士陪伴我们上完了每一堂课。认识他们是我的荣幸。
三、再识黄宗智教授
英国哲学家以赛亚•伯林在分析俄国思想家时曾有一句流传很广的名言:“狐狸有多知,刺猬有一知”。这句话比喻了学者的两种类型:狐狸型和刺猬型。狐狸型学者在很多领域都非常出色,不追求建立一个普适严密的逻辑体系,刺猬型学者则集中于相对狭窄的领域,并且试图把所有问题都纳入到他的理论框架中。如果用这个不恰当的比喻来形容黄老师,在我看来,黄老师是介于刺猬与狐狸之间的多栖学者。
一方面,黄老师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史和法律史,他在这两个领域都卓有建树。另一方面,正如黄老师自己所言,他从不愿成为一名纯理论家,他所关心的是如何连接经验与理论,如何从经验中提炼理论再回到经验中去,他对构建宏大理论不感兴趣,更感兴趣的是超越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实践逻辑。他试图运用这种一以贯之的认知进路去连接社会、经济、历史与法律,并在中国经济史、社会史与法律史等多个领域都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很难给黄老师简单打上历史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的标签。事实上,历届慕名而来的学员背景就可以说明这个问题,他们分别来自哲学、历史、社会学、法学(不仅法史)、人类学、建筑学等各个领域。这种“黄宗智现象”(强世功语)在九十年代就已经在中国学界引起关注。
马克思·韦伯认为,对一位政治家而言,有三种前提性素质至为关键:激情、责任感和恰如其分的判断力。在我看来,对于一位真正的学者而言,这三种品质同样不可或缺,而黄老师身上恰恰具备了这三种品质。黄老师虽然长期身居美国,并在美国的学术体制中生存,但在黄老师的课堂上和文字间,我总能感受到其具有中国传统儒家知识分子“为生民立命”的情怀。作为史学家的黄老师,始终具有强烈的现实关怀,反对把历史作为博物馆珍藏品似的研究。他持续关心中国小农的命运,呼吁给予农民工公平待遇,反思中国的正义体系向何处去。他深知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之中破解这些问题的复杂性,仅靠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声音是微弱的。正是怀着这样强烈的责任感,黄老师自2004年从加利福尼亚大学荣休后,便不辞辛劳漂洋过海,在中国开设研修班,试图将自己的研究方法和学术抱负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中国青年学子,他期望更多人乃至下一代青年学者致力于接续这一目标。
这是一位即将步入耄耋之年的老人“以学术为志业”的坚持。相比之下,国内很多学者在这个年龄已开始安享晚年,最多偶尔凭借其学术江湖地位发出几声空洞的口号。而在黄老师身上,除了满头银发和略带佝偻的身躯外,我看不到“老之将至”,他总是谦逊地认为自己做得太少、思虑不够周全,总是精力充沛地传道授业,并一直保持旺盛的学术创作活力,对学问有一种永不疲倦、只争朝夕的热爱。
感谢黄宗智教授
我可能是黄老师招收的历届学员中唯一一位在职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研修班之前,我特意请教了湘潭大学吴玉娇博士,她是黄老师往届研修班学员,热心地为我申请研修班提供了细致建议。在被黄老师录取后,我毫不犹豫地利用了自己四年一次的二十天探亲假。在第一堂课上,我谈及自己之所以迫切想参加黄老师的研修班,是因为作为在职学生,学术时间是极其有限而宝贵的,我想从黄老师这里学习应该如何正确读书,应该如何利用有限的时间作真正的学问。七堂课过后,我很庆幸从黄老师这里所学远比自己预期的还要多很多。师恩、缘分吾将永远铭记于心。如果将来有机会从事教师这个职业,我想,回报黄老师最好的方式,是把他传授的学习和研究方法继续传承下去。黄老师之为学,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于我而言,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絮叨至此,我的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黄老师课堂上的情景:一位满头银发的老人,单肩挎着一个黑色的大布包,步履略微蹒跚地走进教室,笑盈盈地和我们打招呼。然后,坐定下来,擦拭满头大汗,从包里先取出我们每个学员的读书报告,再取出一瓶可口可乐和矿泉水,开始上课……
2018年7月24日于长沙
修改于2018年7月25日晨
(王聪 湘潭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