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混乱与迎法下乡——河南宋村法律实践的解读
与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理想类型相比,今天,农民的价值观念、行为逻辑和联接模式都正在发生质变。当下的中国农村,已不是“乡土中国”、“熟人社会”所能简单概括,乡村法律实践的场景和逻辑也随之发生变迁。农村的社会结构、价值观念的剧变,加剧了法律的荷载。农村社会呈现出结构混乱,而非仅仅是语言混乱,这决定了当前村庄内生力量无法有效整合秩序。在越来越具有现代性特征的乡村社会,国家法律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建构秩序的力量而非混乱的根源,迎法下乡已有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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