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浩
一、 课程回顾
本学期在黄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其中前三个周主要是通过阅读一些经典的经验与理论密切结合的著作,锻炼自己对经验事实的总结能力,学习运用经验材料的写作方法,说白了就是学会看书,也为日后培养良好的写作习惯打下一个基础。后四个周集中阅读了恰亚诺夫、韦伯、舒尔茨、布迪厄等一些名家的理论性著作,通过阅读对实体主义、法社会学等理论和概念有了初步的了解。
二、 心得体会
在经历了为期两个月的系统学习之后,我对经验材料的运用和理论观点的使用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体会。比如在《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中,该书中列举了大量的经验证据,像在赔偿法领域,中国法律突破西方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了无过错赔偿的原则;在继承制度方面巧妙地将西方强调的男女平等与中国本土的赡养义务对接等等。通过这些经验证据的使用,作者从实践材料中产实处自己的理论:中国法律虽然在理论和制度层面盲目学习别人的先例,但是在社会实践当中却有着很强的主体意志。中国法律的实用道德主义类与美国的法律实用主义有相似性,也是从具体的案例中总结法律的原则。但是与法律实用主义不同的是,实用道德主义有自己的价值追求,它认为法律需由道德作为指导,而不是简单的经验积累的产物。全书通过大量活生生的经验事实的推导,最终自然而然的得出了自己的理论总结,即: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在于中国法律的实践历史之中,在于各种理论的并存与相互作用之中。
这正是经验与理论联系的一个经典范例,理论的生命不在于逻辑的严密无缝,而在于对实际的指导和引领。如果理论不是来源于实践,再完美的结构或者逻辑也没有实际意义。只有通过实践的总结和摸索才能探求出真正有生命力的理论。
三、 对本专业的启示
作为一个法律史专业的学生,从事法律史专业的学习多年,我亦可感到本专业有日渐边缘化的态势,对当今的立法和司法提供的实质性建议很少,与其它部门法的交流也并不通畅,我也时常迷惑法律史究竟应该怎么学?怎样才能从传统法律文化中获取资源?跟随黄老师学习了多半个学期之后,颇有茅塞顿开之感。
停留在碎片式的史料整理中而不谈理论或者只空谈理论而不顾经验事实的证明,这两种“研究”的方法都是不可取的。应该从中国传统法律的实践历史之中去领会和学习真正的中国法律的历史,中国法律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是通过法律理念、制度和实践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体现出来的。在历史经验中寻求理论,在理论研究中验证经验,打通历史与理论二者的隔阂,才是今后法律史专业研究问题的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