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49-1952年无疑是中国经济史上相当独特的一个时期。在这三年里,经济结构首先表现为一种混合体--国营经济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并存。国家的计划指导开始对国民经济的运行产生规制,但远未实现对全部经济活动的严密控制。市场仍在资源配置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旧有官僚资本的接收造就了一批国营企业,这些企业由国家直接管理,行政命令操纵着它们的经营活动。私营企业并未受到限制和剥夺,反而得到保护和培植,实现了比民国时代还要繁荣的发展。土地改革在这一时期快速推进,造就了庞大的农业个体经济。这样一种经济结构,与三大改造实现之后的经济结构迥异,官方表达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
本论文将集中探究两个问题:一,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独特的经济结构;二,为什么这种经济结构在1952年之后会被新的经济结构取代。在随后的讨论中,我们将指出,回答这两个问题,需要一种基于实践逻辑的经济史观。
已有理论的回顾
在这一节中,我们首先对现在影响极大的新制度学派经济史理论做一个回顾,然后指出用它来解释中国经验的局限。
新制度经济学派对经济史的分析基于三个概念: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1]。在此分析框架下,经济体的客观形态首先被约化为一组产权。在不同产权结构之下,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不同。如果一组产权的结构,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那么此种产权结构就是有效率的,可以引致经济发展。产权的结构,无论效率如何,其最终的合法性来源于国家权力。国家的行为取决于两股不同的力量,它既要在现有的资源分配中为统治阶层攫取最大的利益,也要注意不要过分损害其他阶层的利益以免影响未来的经济增长。仅凭国家和产权这两个概念的运用,仍不足以解释经济史上某些异乎寻常稳定的经济结构和大量存在的急剧变革,这时,新制度学派经济学家转而求助于"意识形态"这一相当宽泛的概念。一方面,意识形态可以赋予参与社会活动的个体相当稳定的心态,从而得以忍受低效率的产权结构和一个乖戾的政府。在经济史上,这体现为某些拥有低效率经济结构的社会可以长期保持稳定而不会瓦解。另一方面,意识形态又被用来克服搭便车现象,从而使急剧的社会变革得以实现。如果不引入意识形态的作用,理性的经济人不会参与大规模的团体活动,而会选择搭便车,这样一来,经济史上的任何变革都无从谈起。
虽然意识形态对于解释经济结构的稳定与变革有重大作用,但新制度学派经济学家多在"产权-国家"这一对范畴内工作,而较少涉及意识形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学家的社会物理学经济观。他们相信经济现象背后存在的是不可动摇的定律,这些定律超越了历史,也超越了社会参与者的主体性,犹如真空中的自由落体一般不可阻挡。他们对于意识形态这一概念的运用出于一种功利的态度:意识形态不过是当这些定律和实际现象有所不符时用来进行解释的权宜之计。这样一种心态,使新制度学派至今没有发展出完整而具有说服力的意识形态理论。该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争辩说,意识形态理论的完善有待于社会学研究的发展[2],换言之,这不是经济学家单独的任务。
这种产权-国家-意识形态的机械划分,使人们不再关注经济参与者的具体实践,而将注意力集中于发掘抽象和静态的产权结构,以及国家和意识形态怎样使这种产权结构偏离最有效率的形态,后者最早出现于英格兰和尼德兰,而后扩展到北美和西欧的部分地区。应用此种理论解释中国经济变迁的经验时,显得尤为生硬。按此观点,1949年之后的中国经济史,不过是一个全能的国家出于意识形态的考虑,强力推行了一种极其低效的经济制度,在经过30年之后,领导者终于开始接受新自由主义,开始将经济结构由计划经济改造为市场经济,开始设计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产权制度,从而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增长。我们将要问,既然国家是推进意识形态转变的主要力量,那么如何解释国家的这种行为?显然,新制度学派的国家理论无力回答这个问题。难以想象,一个在谋求统治阶层利益最大化(多切饼)和促进经济增长(把饼做大)之间做出理性权衡的政府,会耗费巨大的代价进行意识形态试验。更不用说,中国的国家权力在1966-1976年之间甚至经历了一次自我放逐。对于新制度学派的国家理论来说,这简直是荒谬。
新制度学派经济史观的局限在于其对研究对象的机械划分。首先在客观的经济结构和主观的意识形态之间进行切割,而后又将经济结构切割为国家和产权制度。而一个整体的经济体系,本来应该既包括经济参与者对待经济活动的主观心态,也包括他们的行动所体现的客观结构。经济史首先是经济参与者的实践历史,经济结构以及与之相伴的意识形态则是这一实践历史在客观与主观两方面的体现。
1949-1952年中国经济的实践历史
在这一节里,一种基于经济参与者实践历史的经济史观将用于分析1949-1952年经济结构的形成与变迁。
1949年成立的新中国继承了一份相当奇特的遗产。从1937年开始的长达12年的持续战争,已经将这个庞大的国家降入世界上最穷困的那一类。然而恰恰是这个贫弱的国家,却拥有当时世界上少有的高效、清廉与强势的政府。作为新政府领导者的共产党,在取得最终的胜利之前,进行了22年漫长的斗争。这场耗去整整一代人青春的斗争不仅是一场暴力的革命,它同时也是一次治理国家的演习和实践。中国共产党没有列宁的党那样幸运,后者在1917年进行的革命快速地推翻了一个旧政权。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共产党就开始学习在各种严酷的环境下建设和管理根据地,不停地完善自己的组织,以此作为争取胜利的武器。在建立新中国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共产党实际上已经实行着准政府的职能,当1949年它开始接掌政权时,可以直接为这个国家提供组织基础和一整套领导干部和组织群众的方法[3]。
除了"根据地经验"以外,共产党在1946-1949年的内战中第一次实践了现代意义的总体战。不同于根据地时期的游击战,总体战对共产党动员和配置资源的能力,对整个组织运行的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共产党成功地应对了这一挑战,后来的朝鲜战争再次证明了这一点。这样一种总体战的实践,强烈地塑造了1949年之后共产党大规模介入经济活动时所采取的行动方式。
同时,随着国民党快速退出大陆,共产党大量接受旧官僚资本。这些资本集中于交通、金融、原材料、机械等战略性行业[4],它们被转化为国营企业,从而使共产党在开始新的经济实践时,所拥有的不仅仅是一个成熟的组织和丰富的治理经验,还掌握了可以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直接工具。国营企业留用了大量旧时代的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并且长期以来具有和正统的共产党组织完全不同的实践逻辑--这些企业一直在民国时代的经济结构下运作,直到政权的更迭赋予它们的实践历史一个大裂变。在国营企业这一独特而且新颖的经济参与者那里,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的实践逻辑:国营企业直接受到党的领导,从而其实践将受到党的实践历史的影响,同时,1949年前的经济实践,又使这些集中于战略行业的企业能够作为一个合格而强势的市场参与者进行经济活动。
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在1949-1952年的经济结构中,私营经济仍然举足轻重。1950年,私营经济尚占工业总产值的52%,商业总零售额的85%,外贸总额的33.47%[5]。这样一股经济力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庞大的市场网络仍不可小视。私营经济在民国时代长期参与市场运作,对于根据市场信号进行生产、组织商品流通以及进行外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整个民国时代是一个秩序混乱的时代,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官僚资本的存在,使私营企业只能生存在一个畸形经济结构的夹缝中。连年的战争和自1937年开始的长期通货膨胀,更使这些私营经济体参与市场的行为远远不同于成熟市场中的私营企业。换言之,虽然从所有权私有来说,中国的私营企业和任何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私营企业并无不同,但是从它们各自的实践历史来看,前后者存在天壤之别。中国私营企业独特的实践历史表现在它们对官僚资本的依赖性,对欧美和南洋外贸的依赖,以及在一个极不稳定的市场结构中形成的投机性。
1949-1952年间快速推进的土地改革,造就了一个庞大的农业个体经济。在这一时期,他们也是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农业既为全体国民提供生存所需的食品,也为轻工业提供必不可少的原材料。这一时期的农业经济虽然已经开始了合作化的尝试,但远不如1952年之后的农业集体化来的剧烈[6]。农业经济的主体仍是家庭农场组织。黄宗智教授已经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本著作中详细分析了中国小农经济的实践历史。
至此,我们可以看到,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存在着四方重要的参与者:作为经济秩序维护者的共产党、国营企业、私营经济和农业个体经济。这四方参与者之间的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变动不居的。为了解释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变化,首先要从分析参与者的相互关系及其变动入手。
如前所述,共产党在1949年全面接掌政权的同时,造就了相当强势的国营经济,但是此时的国营经济仍不具备对私营经济的压倒性优势,在总量上甚至逊于对方[7]。国营经济的优势体现在对战略行业的控制上。对于一个国家,这是极其重要的,但是同时,对于一个新生的政权,维持人民的日常生活则是更紧迫的。在城市,主要的轻工业品和食品由私营企业提供。考虑到这一点,在这一时期,私营经济仍是一股重要的力量。国营经济的力量通过行政命令直接投入于对交通、运输、水利、能源、原材料和机械工业的恢复和建设中。而农业和轻工业的投资,则主要由市场调节实现。新政权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植私营经济和个体农业经济作为参与农业和轻工业建设的主体发挥作用,也广泛运用了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维护市场机制的平稳运行。在这一时期,看不出任何将要消灭私营经济和市场机制的迹象。国家甚至相当倚重私营经济和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恢复生产和繁荣商业。在1950年,政府甚至在北京和天津建立了股票交易所和二级市场,后者直到1956年才被关闭[8]。这一时期,国营经济、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这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力量的平衡,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并不是这种平衡的人为制造者,它只是这种平衡态势的接受者和维护者,利用这种平衡快速地实现国民经济的恢复。我们看到,新政权对待市场和私营经济的态度与1956年之后迥异,它在1949-1952年的行事方式酷似一个凯恩斯主义者而非斯大林主义者。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私营经济在这一时期仍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正是这种平衡促成了我们所知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秩序,也就是1949-1952年之间一种独特的经济结构。
然而这种平衡是不稳定的。在国民经济的四方参与者中,党对国营企业有强大的支配力,农民则在革命年代就与党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剩下的私营经济明显处于一种权力结构上的劣势,即使这种劣势暂时还不能导致它的全面失势。同时考虑到整个国家仍在某种程度上处于军管之下,全国和地方市场的运行虽然比令人绝望的1948-1949年有了长足的恢复,但其整体发育水平仍然不足以支撑一个成熟而强大的私营经济。如果私营经济要避免在随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被消灭的命运,它必须发展出更强的实力,至少不能弱于1949年,这样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得不顾及消灭这一经济参与者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然而历史展示给我们另外一种景象,到1952年,私营企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份额已经下降到39%,商业批发额下降到36.3%,零售额下降到57.8%,进出口贸易额萎缩到6.98%[9]。那么是不是一个憎恨私有财产的意识形态化的政府促成了这一现象呢?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下降,私营经济的总量仍得到了相当的发展。如前所述,新政府努力培植私营企业,同时采用财政和货币手段保护市场的运作。私营业者自己也承认,这一时期是比民国时代最好的年月还要景气的"黄金时期"[10]。
造成私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地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它自身的实践历史。首先是长期以来的发育不足,尤其是难以涉足战略性行业,使私营经济难以在3年之内实现脱胎换骨的发展。其次,虽然对于市场的信号相当敏感,但是长期处于一种动荡不稳的市场结构之中,处于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的挤压之下,私营企业更集中于商业而不是工业,资本的运用更善于投机而不是生产。1950年2月初,当春节临近时,上海遭到国民党空袭,导致电厂、纱厂、布厂停工,影响了产量,投机资本趁机抢购,引起上海的工业品和消费品的价格大幅上涨并迅速带动全国的物价上涨[11]。这种长久以来形成的实践逻辑使私营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左右国民经济的力量,而只能在自己传统的经营范围内获得一定的发展,这种发展和它们在民国时代取得的发展没有质的不同,仅仅是因为新政府提供了比民国时代更加稳定的秩序,使它们不再受到侵略和内战的骚扰。外部因素也影响着私营经济,朝鲜战争爆发后帝国主义的封锁,导致一向善于和西方国家进行外贸的私营企业受到巨大损害,这直接体现在私营企业进出口贸易额的大幅下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恰恰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禁运,为消灭新中国的资本主义企业贡献了一份力量。
另一方面,在1949-1952年,国营经济展现了更加抢眼的发展势头。国营经济开始建立时就集中在重化工业,这正是私营企业长期无力涉足的高端产业。国营企业拥有更加深化的资本结构,1949年,国营企业的职工在整个工业中占15.5%,但其固定资产则在全部工业企业固定资产中占到了80.7%。无论是关外日本人遗留下来的重工业企业,还是关内原国民政府的官僚资本,都比私营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要好得多。这些企业代表了民国时期中国企业的最高水平。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的高效组织和领导能力,更是让这些企业的运转发挥到最高水平。早在解放前,共产党的这种能力就让人刮目相看。从1946年共产党的正规部队进入东北到1948年辽沈战役结束,短短两年时间就通过接受日本遗留下的兵工厂和雇用投降的日本技术人员建立了一个高效的军工业,为后来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12]。1943年,鞍钢高炉每立方米容积每昼夜产铁0.48吨,平炉每平方米炉底面积每昼夜产钢3.03吨,到1952年高炉及平炉利用程度较1943年差不多增加了一倍[13]。1933-1934年煤炭业井下工人每日采煤0.481吨,1952年则为1.081 吨,增长1.247倍[14]。到1952年底,中国的主要工业品产量大大超过了1949年的水平,也超过了解放前的最高产量。其中钢的产量1952年比1949年增加7.54倍,比历史最高水平增加46.3%,生铁比1949年增加6.72倍,比历史最高水平增加7.2%,原油、水泥、电力、原煤等都超过历史最高产量[15]。以国有企业为建设主力的重工业在1949-1952年得到了极大的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底,国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经压倒了私营经济。
由于同时存在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这一时期的经济结构中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的配置资源方式。一种是计划和指令,这一方式主要用来规制国营经济的行动,配置和调动资源以进行重工业的建设,另一种是市场机制,主要调节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的行为,配置资源进行农业、轻工业的生产,并且促进商品交易。随着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力量对比的消长,这两种配置资源方式的相对权重也开始发生变化。计划和指令的方式,更能集中力量而且高效地进行建设。相反,一个由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所维持的市场在这个需要快速恢复经济的时期则显得笨拙。同时,新生的国家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市场反而为解放初期的几次投机活动搭建了一出戏台。在任何国家,如波兰尼所描述的那样,自由而不受节制的市场总会产生撕裂社会的冲动,因此需要某种制约市场的机制。除了国家权力的干预以外,另一种可能的选择是由私营企业自发产生的非市场治理机制,比如某种形式的行业卡特尔。而私营企业中存在的同业公会仅是一种封建性的行会组织[16],根本无法负担非市场治理机制的功能。而朝鲜战争的爆发,需要将大量资源用于战争,更是将计划和指令配置资源的方式推到了最优先的地位。
朝鲜战争是影响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的最重要的外部因素。卷入了这场毫无准备的战争,使新政府在苏联和美国之间取得某种均衡的可能性彻底消失,而不得不坚决而无条件地倒向苏联一方。这是一场和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进行的现代化战争,仅仅依靠铁的组织纪律和顽强的精神意志无法取得胜利。一个内容丰富而且高质量的常规武器库现在是必须的,它的获得尤其依赖重工业的生产能力。朝鲜战争使中国经济更加倾向于优先发展重工业,而在当时的世界上,最令人瞩目的重工业发展奇迹来自苏联。自此,对苏联计划经济体制的效仿开始进入新政府的日程。虽然这场战争在1953年结束,但它对中国政治和经济的影响却不止于1953年。在1949年内战基本结束的时候,整个国家都认为以后的任务将是经济建设,战争将成为过去时[17]。然而朝鲜战争改变了这种心态。来自美国的威胁,使总体战的乌云再次笼罩在这个国家上空[18]。此后,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始终在为一场未来的总体战准备着,这种状态直到1980年代方告结束。
三年的经济实践,使国民经济的各个参与方的相互关系和力量对比产生了显著的变化。到1952年底,私营经济的地位已经大幅下降,国营经济的实力显著上升。这种变化使1949年形成的不稳定平衡已经难以长期维持下去。朝鲜战争更是加速了这种平衡的破裂。1952年,中国开始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全面学习苏联式计划经济。1953年,三大改造全面开始。到1956年,私营经济已经基本消失了,而集体化也使农业个体经济成为过去。至此,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只剩下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而市场的作用也随着私营经济的消失而消失了,计划指令成为配置资源的唯一方式。一种新的经济结构就此形成。
现有的经济史研究往往将1952年之后经济结构的变化单方面归结为共产党政策的变化--从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转变为大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种观点过于夸大了共产党主观意志的作用。共产党只是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参与者,它的行为既受自己实践逻辑的影响,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其他经济参与者行为的影响,它的决策仅仅是各种可能性之间的选择,这些可能性是由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全部参与者共同决定的。是所有经济参与者之间相互关系以及力量对比的变化而不是共产党单方面的行为,促成了这一时期经济结构的变化。在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详细分析了国民经济体系中各个经济参与者是怎样通过自己的实践改变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力量对比,从而改变了经济结构。这种实践并不仅仅是局限于这短短三年之内的实践逻辑,这种实践也是各方参与者在1949年之前即已具备的实践历史。对于共产党来说,它的实践历史可以追溯到大革命失败之后的1927年,对于其他各方参与者来说,它们的实践历史可以追溯到民国甚至更早。
甚至共产党的领导者也没有预见到这种经济结构仅仅持续了三年。毛泽东曾估计,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需要20-30年[19]。这说明经济结构的变化潜力事实上超出了共产党的主观想象。而随之而来的经济结构转变是在相对平和的状态下进行的,也说明了这种转变具备客观的条件而不仅仅是一种主观意志的强力推动。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苏联1927-1938年的经济改造,通过从肉体上消灭了整个富农阶级和私营业主才得以完成,整个社会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和日本战后经济史的简单比较
如果和二战后的日本加以对比,我们能更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参与者创造的场域的结构,是怎样影响了参与者的策略选择。战败后匆忙组建的新日本政府缺乏治理经验,它的组织者多是战争时期被排除在统治集团以外的反对派,组织者内部也缺乏磨合。这个政府的执行能力明显弱于中国共产党,而且它还要在占领军当局的限制下行动。此时财阀虽然被强制解散,国家对一些行业采取了国营化,但私营经济仍是日本最大的经济力量,它不仅局限于轻工业和商业,在重工业中也占优势地位,这与中国弱小的私营经济完全不同。日本的私营企业早就有利用行业卡特尔进行非市场治理的经验,1931-1945年的战争,更将整个日本经济由行业卡特尔组织起来。早在战争期间,军部试图将经济国营化的企图就因私营企业的强力抵制失败了。战后的新政府也没有任何可以替代私营企业进行经济重建的手段,且不说新政府亦与私营企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与中国共产党在这一时期和私营企业的关系截然相反。后者可以凌驾于私营企业之上,而且握有多种有潜力替代私营企业的工具。于是日本的经济结构只有唯一的选择--国家权力和私营企业行业卡特尔合作进行经济治理。这一结构肇始于1931年开始的侵华战争,在1945-1955年间更趋成熟,并且一直维持到现在[20]。
一个总结
在二战结束之后的经济恢复时期,政府对经济进行强力干预、组建国营企业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中国在1949-1952年的经济实践,正是这股潮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不同的是,大多数国家的国营企业和国家干预,在随后的经济实践中逐渐减少,私营经济和市场机制再次成为主流,而中国则在1952年之后走上了相反的道路。
传统的解释强调意识形态的决定性因素,认为中国共产党强行推动的社会主义改造是1952年之后私营经济迅速消失的原因。这种观点,犯了用现象解释现象的错误。社会主义改造不过是经济结构变化的一种表象,它无法解释经济结构变化本身。
前文我们已经分析过,1952年之后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根源在于国民经济参与者--主要是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之间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影响了新政府与这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影响了新政府未来的策略。这种策略的选择,并非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冲动,而是在各种可能性之间做出的选择,这些可能性,则深深地受到经济参与者实践历史和实践逻辑的限制。
[1] 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页9
[2] 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厉以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页69
[3] 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杜蒲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5,页55
[4]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28-30
[5]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318
[6]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83-89
[7]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318,表4.49
[8]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61-62
[9]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318
[10]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122
[11]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151
[12] 刘统:《东北解放战争纪实:1945-1948》,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页526-530
[13]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282
[14]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282
[15]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279
[16] 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页127
[17] 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杜蒲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5,页54
[18] 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杜蒲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5,页67
[19] 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页287
[20] 高柏:《经济意识形态与日本的产业政策:1931-1965年的发展主义》,安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