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书,顾名思义,是探讨历史上的农民-地主关系,及与之有关的若干问题。有些读者会问:这些事情好像早就有了定论,还有没有必要"旧话重提"?一些朋友心里虽有想法,却还没有机会通盘思索,或把那些新发现的史料作一排比。我想类似的情况一定还有不少,否则,没准早就发现问题之所在了。
我学历史,是从经济史入手,那时候对土地制度、租佃制度......这些问题,听起来就感头痛,提不起兴趣(相信许多同仁都会和我一样),尽管它们都属于正规的经济史范畴。确实,那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关心,和排在日程的前边。
但是,制度,毕竟是历史中起着重大作用,早晚不能回避的要素。它又不是可以"浅尝辄止",或只停留在"文字表面"理解的。例如,中国丰富的历史资料中留下有大量的统计数字,如何对待这些数字资料,如人口、耕地、税收、粮价、亩产量,......以及地租额等等,就不是什么简单的问题。我初遇这些问题,也不免有许多疑惑,后来才发现,不能把它们想当然地当做一种(现代的)"统计资料",拿过来就"现炒现卖",作纯"理性"和"科学"的理解。对于这些史料,如果不深入它的内涵,便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换句话说,中国的数字史料本不是这样一种对象,我们研究中国史(或说"中国学"),这层意思恐怕就非破解不可。
但是如何才能了解一项制度的"内涵",和制度安排的"用意"所在?我想,对不同的问题,方法可能也不尽一样。对于我们来说,也许更应重视的,是人们所采取的"对应行为"(包括所谓被动的和积极的,隐秘的和公开的),和它所起到的"反作用",这样经过双方反复"互动",才会"合成"相应的一项制度安排。但是农民的这类行为,却往往是不公开或半公开的,更多的则未能形诸文字,因此,就必须从实际生活(所谓"生活世界")层面,而不仅从它的字面规定(或所谓"系统世界")来加以理解。
过去也有一些记载,--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曾记载佃户之妇"乘阴雨出窃麦"的故事。并说∶"'遗秉''滞穗',寡妇之利,其事远见于《周雅》。乡村麦熟时,妇孺数十为群,随刈者之后,收所残剩,谓之拾麦。农家习以为俗,亦不复回顾,犹古风也。人情渐薄,趋利若鹜,所残剩者不足给,遂颇有盗窃攘夺,又浸淫而失其初意者矣。故四五月间,妇女露宿者遍野。"陶煦《租核》于诗《大田》后,续述陈奂所说:"今山东农家于刈获时,必留田一角,令贫户取之以为利,犹古遗风欤!"季羡林在《牛棚杂忆》里回忆幼时曾随对门大姑大婶到外村田里拾麦子、豆子,就是说的山东。莫言在小说《神嫖》里写道∶"有一年打麦时有一个长工用毛驴往自家偷驮麦子,另一个长工来告状。季范先生骂道∶傻种,傻种,他用驴驮,你为什么不用车拉?那长工一赌气,果真套上车,拉回家一车麦子",--所说的都是制度规定以下层面人类的活动和"对应行为",--在我看来,这些恰才是特别重要的。
回到这问题上来,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近年从事的一项当代农村历史的研究,--在那里,我把农民的相应行为称为"反行为",--使我对农村和农民生活的"内情",都有了新的比以前更深入的了解。也可以说,仍是基于某种"现代观察"的结果吧。也由此才想到,历史上的农民又是怎样的呢?──尽管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
进入本项研究的更为直接的一个缘因,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由近代粮食亩产量研究,联想到中国的数据史料问题,再由其中的计量方法,联系到地租率和农民的"抗租行为",......可见学问和生活一样,要靠积累,大约也靠一些"机缘",--此中的意味,怕只能道与"有缘"了。
本书在写作过程中曾得到很多友人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有:杜润生、王宏钧、刘小京、张晓山、杨善华、秦晖、温铁军、党国英、李银河、张扩强......等等,在香港读书的方慧容向我推荐了早年"地政学派"的著作(否则我会有很大的遗漏),赴美国留学的梁平帮我绘制了书中的图表;在课堂教学中,与同学间也不乏有趣的问答(如关于农民、地主"孰居优势"的看法等);本书初稿写于1996年,1999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2000年在香港城市大学演讲后,大约补充了四分之一的篇幅,没有大家的帮助,是不可想象的;本书的出版,还得力于秦晖向"乡村研究系列丛书"的力荐,黄宗智的慨允,和上海书店出版社的襄助,在此一并表示我的感谢!
书中不妥之处,还望大家不吝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