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贯之”与“执其两端”
——2024年“实践社会科学:历史与理论”研修班总结感悟
余梓岳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2023级博士生
夏去秋来,历时八周的研修班已至尾声。回顾这段经历,可谓是求兔得獐、乞浆得酒:在开课前,我的目标仅是准确领会黄宗智先生法史三部曲中的主要论点,若能在八周的躬行践履后领会阅读专著、总结理论的方法,那便是超出预期的收获了。但事实上,黄先生和四位助教老师对我们的点拨并未停留在观点和技巧层面,还以学术专著和理论学说为媒介,为我们展示了以“实践、实用、实质”为旨归的社科研究进路。随着研修课的推进,这种思维方式作为一种可靠的学术实践而令我深为认同。在我看来,研修班的教学模式既非灌输理论框架和操作要领供学生执行,亦非设定各层次、阶段的目标让学生自行摸索,而是让我们在阅读和思考中代入黄宗智先生曾在学术实践中面临的处境,设想自己置身其中当如何处理经验与理论的关系、如何把握不同理论的要点、如何在理论的交锋中有所创见,并根据师友们的反馈对自身的学术实践予以审思和调整。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最终收获的与其说是智识上的豁然开朗,不如说是体会到一种践履方式——着眼于实践,一以贯之地追寻中国真实,执其两端地运用理论。言及于此,倒觉得泛泛而谈不如寓之于事,我的个人经验或能更好地说明以上想法。
正如课程大纲所示,研修班的学习安排充实而紧凑,学生需在每周三晚上前提交一份读书报告,并于周五课上进行分享。前三周阅读的专著是黄老师的农史、法史三部曲,法史出身的我将“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定为选读书目,按照黄老师提倡的方法概括中心论点及次级论点,尤其注意经验与理论的连接,考虑论证是否可靠。在阅读前我踌躇满志,认为自己曾翻阅过这三本著作,对二手研究和论战对手也有所了解,完成一篇读书笔记并非难事,而黄老师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的“读者友好型”写法则进一步加强了我的信心。直到践行之时,我方才发觉自己过于乐观:走马观花的阅读是不得其法的,零敲碎打地记住某些独到的论点,并不意味着真正领会了一本书,从前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既有印象不仅无益,甚或阻碍了我的理解。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对读书之法有了更深刻的体会。在课堂上,老师们选择有示范意义的读书笔记分享交流以资参考,其中赵艺璇同学的笔记令我印象深刻,犹记得黄老师在听完她的汇报后击节叹赏、连称“精准”。与优秀的读书笔记两相对比,结合老师们的细致批注,我意识到自己读书笔记有待改进之处:有时我总结的论点过于简约而有失精准,对经验素材的概括则过于冗长。连接经验与理论的要点缺失,使得一部专著的独到见解被抽象为常识常理和琐碎证据的叠加,让读书笔记的功效大为减损。总而言之,一份优秀的读书笔记应避免琐碎摘抄、过度引申和极简化约,精准掌握著作的脉络并用自己的话表达出来,以便我们随时回顾记忆无法网罗赅备的著述要义。
除了要克服先入为主的习性和成见,我在深入阅读中亦产生一些疑惑,譬如第一部所论中国传统法律的“实质理性”,第二部所论习俗背后的“生存伦理”逻辑,第三部所论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的“集权的简约治理”,各有其理论对手或渊源。但彼时我对形式主义、实质主义的理论和二元对立的思维了解有限,只得先从六部专著出发取得一含糊的解读:针对“实质理性”,我在韦伯、黄老师、滋贺秀三、林端的对话中未得定论;针对“生存伦理”,我在《华北》一书对实质主义理论的论述中略见端倪;至于“集权的简约治理”,我却将迈克尔·曼与黄老师的观点等而论之,忽视了相同的表象概括之下截然不同的底层逻辑。得益于老师们的教诲,我意识到:运用经验证据与对手理论展开对话,以便发觉既有理论无法解释的社会真实,恰是黄老师学术研究的精髓所在。故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并未使我沮丧,反倒成为后续理论学习之鹄的。
理论入门与专著阅读关联紧密,使我们不仅能对黄老师的学术观点“知其然”,且能对其学术实践“知其所以然”。黄老师告诉我们: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受多种理论启发。面对形式主义、马克思主义两种主流理论,以及实质主义、后现代主义两种非主流理论,黄老师并未执于一端,而是立基于自己在学术实践中形成的“真实感”,在不同理论的交锋中入乎其内而出乎其外,使用、改组、推进其中的有用成分,以便理解、认识并表达经验研究的发现。以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为例,文本的多义性和内在张力使我陷入纠结,并认为理论自身的矛盾、理论与经验的矛盾以及作者表达与实践的矛盾必可通过重构文本的“本意”而得到消解,我之所以逡巡不前只是因为能力不济。但在黄老师的鼓励和指点下,我意识到唯有正视这些矛盾才能发觉有价值的问题,蒋正阳老师进而提示我们不仅要准确理解理论,还要考虑理论与现实的关系。于是我对黄老师的“实质理性”有了更充分的理解——并非对韦伯理论、概念的机械套用或是误读,而是借助、改造其理论工具,将中国法律的真实情况予以概括,与中国的世袭君主-官僚制联系起来,说明经验现象的内在逻辑。
在蒋老师之后,高原老师和赵刘洋老师分别主持了实质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理论研读,两位老师深入浅出的导读讲解帮助我们从繁芜的论述中梳理主旨,分析不同理论间如何对话。《农民经济组织》以详实的经验研究揭示了小农“辛苦-需求”均衡的生存逻辑截然不同于理性经济人的预设,而家庭农场作为“生产-消费”组织,其经济活动也与资本主义逻辑大相径庭,在与后者的结合中显现出韧性。黄老师在点评时指出恰亚诺夫的研究更贴近真实,自己的学术实践也深受实质主义影响。于是我比较关注的“生存伦理”和“差异化最优”便由单纯的学术观点拓展至法史和经济领域的学术实践——前者体现在对清代至民国民事法律的回溯性研究,而后者体现在对小农经济的前瞻性展望。
格尔茨、萨义德的著作则以普遍主义为敌手,关注主观的话语和意义,在西方语境下是对现代性的反思,但“理论旅行”至中国则成了构建现代性的智识资源。在立足中国的学术实践中,借鉴后现代理论不同于拘泥该理论,拆解表达并不意味着一切皆表达,对单一表达的克服并非主张与之相对的表达。实践与相对于实践的表达并存,二者之间的互动才是真实的历史。以双重文化影响下的法律史为例,仅关注表达层面无法摆脱中西二元对立的思维,唯有将表达着落于法律实践上合而观之,方能对中华法系由古至今、由单一传统至三种传统混杂的发展历程。
赵珊老师主持的研读课则以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大纲》为例,展现了实践进路的社科研究。布迪厄对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批评鞭辟入里,并用“习性”、“象征资本”两个关键概念说明结构与抉择、主观与客观、心理与身体、理智与直觉的辩证结合。对我来说布迪厄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破除了“理论至上主义”的迷障。无论是主观主义还是客观主义,都将实践作为一种可被审视、理解、条理化的对象,从研究者的单一面认识建构某种理论,反过来以整齐明晰的理论规定实践的逻辑。而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的基本要求,即是扭转理论对经验的支配,认识到实践兼具主观与客观、普遍与特殊、明确性与模糊性、稳定性与偶然性、逻辑性与悖论性。从实践出发构建理论,并不断回归实践以验证、修改、拓展理论的意涵。总之,就是认识到任何理论都只适用于有限的社会真实,学术实践是不断贴近实践之真实的过程,而非径直得出“涵摄”一切实践的成果。
在理论入门的课上,黄老师时常会对我们的交流进行点评,提示我们建立起应对理论的正确态度:一方面要准确认识理论,不可用自己的想法替代理论本身的内容;另一方面又要在认识理论后抽身而出,以理论家自居只会陷入主观建构的观念迷宫和无尽辩难之中,应当以社会真实为依归,分析不同理论的有效性和局限性。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有可能将对现实的认识和对理论的拓展相结合,使二者在互动中得到发展。黄老师还根据自己多年来在实践和理论间的认识体悟,向我们提出有待发掘的二元互动合一的思维方式。这一思维方式并非空洞玄虚的理念,而是在对(相对于理论的)“悖论性”的中国现实的不断探索中获取的具体、确切的体会。
以上这番记述恐怕是言不尽意的,盖因“实践社会科学”的含义更多体现在实践中而非理念上。在参加研修班前我已读过黄老师对自己六十余年研究进路的总结,但彼时的理解尚流于表面——大概如同观众欣赏运斤成风之技艺,虽能描述其身法,判断其精妙,却无法设身处地想象能工巧匠身上的那种“实践感”。而两个月的研修,即是在老师们的引领下“上手”操作,虽显荒腔走板、生涩笨拙,却总归是切身体验了如何进入理论内部、如何在理论对话中发觉彼此的相对性,再回到“连接经验与理论”的专著,对黄老师灵活运用理论、从实践出发又回到实践的学术抉择便有了更真切的肯认。试想我自身的学术实践,能否做到现实实践与理论概括的扎实结合呢?凌空蹈虚的鼓论、理论先行的歧途,或出于有意或出于无意,又当如何避免呢?法学的知识背景,使我天然偏向从秩序、规范、理智、判断、意义、表达的、易变的角度理解社会真实,却往往忽视前反思的、当下的、模糊的、“一知半解”、权衡的、顽强的实践逻辑。即以“生存伦理”而论,想到的更多的是某种相互妥协的秩序状态,而不及于“水深齐颈”下的紧迫抉择。对经验素材脱离真实感的理解,难免会回到理论、理念、表达的自我指涉。对中国法律的理解,也因无法着落于绵延不绝、无远弗届的生活实践中而呈现为古今之间的断裂、大小传统间的二元对立。针对这些问题,研修班的意义并不在于为我指出明确的新出路,而在于为学术研究提供一大致方向:如何更好地理解主客观结合的法律活动,是值得在经验与理论的相互摩荡中持续探索的问题。
细细想来,今夏参加研修班是一个契机,与老师和同学们的切磋琢磨对我来说是弥足珍贵的经历,使我能够摆脱那种忙碌却彷徨的处境。在智识的日渐充实之上,我在师友们充满活力和斗志的学术经历的感召下产生了一种“不容已”的意愿:参与对过去实践之历史的认识塑造着我们生存实践由当下向将来的展开,选择回避并不能置身事外,而只是默许由理论之误识来支配实践。求真与求善相即不离,探寻普罗大众日用习行的法律实践,既以谋求民众福祉为始,亦当以此为终。这些在课堂中获得的体悟,将使我受用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