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宗智教授研修班课程感言
林恒
“这一切好像是结束了,又仿佛是刚刚开始。”
我本以为,自己在研修班结课的一瞬会感叹一声:研修班终于结束了。但事实是,当黄宗智老师最后一次与我们挥手告别时,我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受,反而已经习惯了研修班的紧张节奏,习惯了每周见到黄老师、四位助教与其他九名同学。结课当晚躺在床上,回忆起上第一次课的情形,竟鲜活得宛在昨日。研修班虽持续了我的整个暑假,最终却令我觉得还是太短。
一
在进入研修班之前,我保持着广泛阅读的习惯(得益于文化中国同侪组织的读书群),但自己摸索终究是不得要领,前段时间回顾本科时读的一本央地关系著作,竟已记不起作者的论点。在黄老师关于读书笔记的硬要求之下,我才做到了有的放矢。
首先是需要拎出在书中层次最高的中心论点,将对自己影响最大的几个概念作为抓手,用自己的一段话把中心论点清清楚楚摆在桌面上(因为能够概括出来才能为自己所用),特别注意不应随意发挥而应力求精确。而一个拎出中心论点的可操作方法便是先读著作的首尾。
在拎出中心论点后,再来总结若干次级论点,在这一过程中要关注概念与经验证据的连接;这也意味着读者应保持敏锐,而不是一味认同作者的论点,尤其对纯理论性的著作,我们要意识到其经验证据的不可靠,要问自己这样的理论对于我们认识中国的实际有什么用。我们应从中心论点出发而不应从经验证据出发来阅读著作,否则容易陷入细节而失去对整体的把握。
最后,读书笔记不要太详尽,也不要太简略,其写作方式并不固定,真正力求的是提炼出要点,检验经验证据的说服力。我的一个特别感想是,在这样的要求下,阅读与写作其实是相辅相成的,读者如果能够扎实地理解作者如何结合经验与理论,把握作者的行文脉络,自己下笔时也会不自觉受到材料组织与概括方式的影响。
现在说来似乎轻易,但最初自己真正动手,却多少有些“折磨”。黄宗智老师对学生要求严格,在第一堂课上便逐一点评学生们的笔记,措辞犀利。所幸自己很快就上了轨道。不过,即使能够较快掌握读书笔记的写作方法,我也经常读到凌晨,尤其是在读每本书的第一天,我都思考得难以入眠。考虑到我本身是个读书相当快的人,研修班的阅读强度可见一斑(一周读完韦伯艰涩的《法律社会学》并写笔记,是我从前根本难以想象的)。我个人的经验是,在初次读一本书时,第一天最为关键。经过一天的阅读,读者对于整本书的轮廓会有一个基本印象,也会将其嵌入自己既有的知识体系。一般来说,经历了最痛苦的第一天,第二天醒来时思路就豁然开朗了。
二
前三周的阅读材料均是黄老师的专著(农业三卷本与法律三卷本)。在农业三卷本的研讨中,我们有幸亲耳听到黄老师对“内卷化”的解读。法律三卷本为我带来的震撼无与伦比,其研究进路与那种自我定位为“博物馆珍藏品”的、自我“他者化”的中法史或高度西化的法学理论截然不同,既以强烈的现实关怀观照历史,也将历史维度真正带回了当代中国法律的研究之中。将韦伯的形式理性和追求普遍化的形式主义理论作为模板,来嵌套中国的法律传统,得出的将是一个偏颇的“实质非理性”的判断,这样的西方理想产物不符合中国的实际;以滋贺秀三所主张的“教谕式调停”来理解清代的司法,或者仅从民国或改革时期的舶来条文来认识中国法律,也会被单向度的表达与主观建构误导,同样无法达致真实。中国法律的现代性不定于既有理论的任何一尊,而在于多种法律理念在实践中的并存、拉锯与相互渗透,由清代法律传统、革命法律遗存与舶来的西方法律资源所共同形成。中国法律的未来出路,正在其自身多元互动的实践历史。
在前三周的课程结束后,研修班进入了强度更大的理论著作阅读阶段。从第四周到第七周,每周阅读一门理论流派的著作:恰亚诺夫的实质主义、韦伯的形式主义、吉尔茨与萨义德的后现代主义、布迪厄的马克思主义。
在这一阶段,黄老师特别强调从理论得到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仅仅精确把握理论内容是不够的。如果不能反思理论,不能将理论运用到对中国实际的认识之中,那么可以说是没有真正掌握理论,而只是一种“拿来主义”的做法。随着自身研究的深入和经验证据的丰富,对于理论的理解也会有所变化。对我来说,最难读的是韦伯的《法律社会学》,其文字晦涩、材料陌生,读起来如坠云雾,在撰写时我便很不满意自己的笔记;事后来看,也没有充分认识到韦伯双重身份的复杂性。在当周的研讨课后,黄老师还发来邮件,鼓励我第一次读韦伯达到这样的程度已经很好,老师自己则“重访”过韦伯多次,每次都有新添的思考。
研修班每次提交读书笔记的间隔为七天,在理论著作的阅读阶段,我一般会留出每个周期中最后的一两天展开进一步的思考,有意识地要求自己指出该理论的贡献与弱点,这也是黄老师与各位助教评判笔记的重要标准。
无论是在法学(不限于法教义学)还是经济学中,缺乏省思地挪用西方社科理论,以此来解释甚或指导中国“悖论现象”的做法,直到今天依然常见。包括我在内的中国学生或许会更注重经验的一只手,而往往不容易迷信理论的一只手,“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理念也更容易在面向中国学生的课堂中被认可(受法律形式主义理论支配的法学院可能是一个惹眼的例外)。但我们应当不难体会到,自己真正着手做研究时容易陷入知易行难的困境。中国法学的“实证研究”或“经验研究”相对于其他社会科学不但较晚起步,而且普遍浮于表面地理解“实践”,结果要么是使实践沦为主观建构的理论的点缀,要么是将实践等同于盲目筛选出的经验。从我的角度来看,如果不是庸俗地理解“实践”,那么从实践出发的方法就值得更加系统、审慎、深入的探讨;而不能如同为各种名目的“实证研究”或“经验研究”摇旗呐喊的学生那样,错误地将实践进路视为从艰苦的理论训练中逃遁出来的一种捷径。
今年研修班在原有的七周课程基础上增加了一周课程,阅读材料是黄宗智老师五篇(其中一篇与高原老师合著)关于“实践社会科学”研究进路的总结性论文。“实践社会科学”研究进路受到布迪厄实践理论的启发,两者带有一定的亲和性。布迪厄超越了主客观的二元对立,他所提出的实践概念既不等同于结构,也不等同于能动,而是主客观二元的结合。不过,在布迪厄那里,通过实践逻辑,主客观二元被默认为是一致的;而黄老师还注意到了行动者的表达,认识到主客观之间可能存在的背离,与之相关的精辟表述便是“说是一回事,做是一回事,合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中国的实践尤其复杂,其中不仅有从传统到当代的延续,也有中西的结合。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践社会科学”之实践具有历时性的维度,并且不限于单一的文化。布迪厄的问题意识指向的不是第三世界的后发展国家,而是现代法国,他没有关注到现代中国所处的双重文化并存的实际,自然,也未能看到过去与现在、中国与西方、表达与实践之间多维的张力。
杰出的理论当然有其精到的洞见,它们能够清晰地照出事物内在常被忽略的方面;不过,西方长期以来讲求的演绎逻辑,容易将理论所预设的前提(一系列定义与“公理”)形式化地建构为完全固定的普遍真实。这样的思维在无机世界产生过巨大的动力,但当其被推广到有机的人间世界后,就有过分简化、偏离事实的问题,与意识形态结合后更会加重文化霸权话语。如此的研究进路本质上是理论前提—经验论据—理论前提那样的循环论证。因此,我们推崇的是二元互动的实践逻辑。“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绝不意味着不谈理论,理论恰恰是我们提出问题的重要工具,真正应当拒绝的是就理论而谈理论的做法(如黄老师所言,“那是个无底洞”),实践历史既然多元,理论的多元发展也理应是大势所趋;同样,“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也不主张研究者迷失在经验材料的堆砌之中,而要求研究者能够形成理论对话,从实践出发,形成有限的概括乃至一定的理论提炼,再到实践中去检验。固然,实践无法像理论一样连贯、自洽、完全整合,但只有通过实践,我们才能不断逼近真实,才能做出求实求真的研究。
三
记得在第四次课上,高原老师表示,无论黄老师讲多少我们都不嫌多。相比起读纸面论著的读者,我想,作为研修班的学生有一点是极幸运的:我们感受到的不仅是“黄宗智教授”的卓越智识,也是“黄宗智老师”的为师之道。
早在本科一年级时,我便因浙江大学中法史课程的推荐而读过黄宗智老师的《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可以说,此书引领我从入门时便更加亲近法律实践,而不是在法学院占垄断地位的规范文本分析。那时我想象,本书的作者黄宗智教授是个“接地气”、目光富有洞察力的学者。今年有缘入选研修班,我对黄宗智老师的认识更加立体,也在师生交往中渐渐明白黄老师面对我们这帮学生时的良苦用心。
其实每次提交笔记,我都觉得自己做得不够好,也会担心在课上答不出黄老师或各位助教的问题。不过我注意到,黄老师每次都会提前进入会议室,挥手与我们打招呼,而且总是笑得很满。这每每让我卸下紧张的情绪,隐隐告诉自己,黄老师总会包容学生在他面前的幼稚与浅薄。如果笔记写得不错,或是我们之中有人回答得好,黄老师也从不吝啬赞赏的评论。当黄老师说完一句话,句末的声调常会微微上扬,听来温暖亲切。
黄老师在邮件中的措辞总是循循善诱。老师虽会对症下药地为学生指出可行的道路,但在文字上倾向于引导学生经过思考后再作出选择,而不是斩钉截铁地指定学生必须如何做,一个典型的表现便是老师提建议时会以问号而非句号作结(“你要不要……?”)。对于自己最感兴趣的议题,我反而更难迈出第一步。而黄老师会读心,道破我具有一种喜欢挑目前没有人能够真正回答的、特别难的问题来研究的习惯,这个习惯可以保留,但我目前最关键的挑战便是先跳出这个状态,将问题具体化到可着手的程度。在黄老师面前真是无所遁形!可以说,老师的建议卸掉了我希望将文章从一开始就拔得尽量高的心理包袱。令我意外的是,黄老师还实打实地给了我圈定选题与推进研究的操作建议。我深知自己特别幸运,也希望自己将来能够不辜负黄老师的点拨。
黄老师同时也是个极讲原则、对待教学有严格标准的人,绝不是永远一团和气。早在第一节课上,我们便领略了黄老师冷下脸的样子。黄老师在批评学生时并不留情面,而是一针见血、直击要害,压力于是如密云般笼罩着在场的每一个学生。即使自己没在挨批,心里也打起了鼓。随着研修班课程的不断推进,黄老师冷下脸的时候也越来越少,或许在黄老师眼里,我们都有所长进吧?
我大概属于比较轴的读者,对于学术文章的论证,认可就是认可,不认可就是不认可,对同辈之间是如此,对权威亦然。对于法律三卷本的第三本书,我在笔记中对黄老师使用的一处论据斗胆提出了商榷意见。坦诚地说,我从一开始对自己的做法就有些忐忑,担心黄老师会因此而觉得我是在冒犯。结果黄老师非但没有批评,反而认可了我的这份笔记,在批阅后打出了表示“好”的符号,并肯定了这份笔记的求真态度。试问,有多少功成名就的学者能够看得进一个普通学生的意见呢?老师亦曾坦承,从实践出发,无法保证每次都既能找到关键的经验证据,又能形成概括力很强的概念;理想的情况自然是能结合两者,但没有人(哪怕是黄老师自己)能够保证每一项研究都能做到。这种豁达面对真实的自觉,有助于研究者避免扭曲经验证据来“为我所用”的倾向。或许这也部分地解释了为何黄宗智老师总能将求真的目标落到实处。由这两件小事,都可管窥黄宗智老师的胸怀与气度。
黄宗智老师将自己的时间与精力无私地奉献给了学术与教育。在著作等身的情况下,黄老师关心的仍是能否完成自己计划中的论著,希望自己能再做几年研究,将“实践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系统地展现出来。黄老师还关心扶掖后学,研修班自2005年开班以来运作至今,招收的是此前与黄老师素不相识的学生,更无学术体制上的指导关系。结课前,黄老师还告诉我们若写了文章欢迎发给他看,表示在短期内还能为学生给出反馈。我经常忘记,黄老师已届耄耋之年(多么不真切!),但在研修班全程,黄老师的精力甚至比我们这些青年还要好。不知未来,我能否如黄老师那般笃定、坚毅?
感谢研修班的四位助教老师:高原老师一丝不苟、关注细节,曾为我指出笔记中的一个错误,即在恰亚诺夫写作的当时,新自由主义尚未登台;蒋正阳老师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在研讨课的氛围变得紧张时,看到蒋老师的笑容便会宽心许多;赵刘洋老师才思敏捷、视野广阔,总能将讨论引向深处;赵珊老师细心体贴,犹记得在第三次课上讨论完第一本书后,大家似乎比较疲惫,赵珊老师及时建议我们休息一会儿,此举拯救了当晚身体状况欠佳的我,并且从此以后的每次课基本都有中场休息。最后,我要感谢今年研修班的各位同学,感谢大家理解并包容我的直率评论(毕竟世间的常态是,言者无意,听者却可能有心),所幸大家都有“对事不对人”的共识,我也在与极其优秀的各位同学的相互切磋中取得了进步。
交上了这篇感言,就真的与研修班说再见了。而“实践社会科学”,将在我们的学术实践之中延续下去。
林恒
2023年9月于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