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
本文试图提供一个分析中国政治的新的视角。这一新的视角可称为“三层”分析,与时下流行的“国家/市民社会”的“两层”分析相对而言。所谓“三层”,即“上层”(中央政府)、“中层”(地方政府和新兴资本大户)和“下层”(广大挣工资谋生的老百姓)。这一划分,也可算作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中“一人”(one)、“少数”(few)和“多数”(many)三分法的现代版。以唐代柳宗元“封建论”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政治智慧,对于“皇帝”、“地方官员和大户”与广大小农三者的关系,颇多精辟考虑。柳宗元已认识到,皇帝只有联系和依靠广大小农,才能制止地方大户的离心倾向。但是,由于皇帝本身完全不受农民的“民主监督”,又害怕农民造反,故皇帝与农民的联盟总是不彻底的。只有现代民主制度,才初步建立了“上”、“中”、“下”三层互动的良性循环。
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追述从亚里士多德到马基亚维利的“混合宪法”思想,展示“三层”分析法的历史来源;第二部分分析卢梭对古代“混合宪法”理论的现代转变,从而将“三层”分析法置于现代民主理论的基础之上;第三部分将讨论西方和中国的若干实例,说明“三层”分析法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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