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届研修班实属偶然,上学期上法理课,问夏纪森老师(邓正来的学生)如何做学术,老师推荐了黄宗智老师的一篇文章《问题意识与学术研究:五十年的回顾》,深夜拜读黄老师的这篇文章被其所讲述的学术动力与学术生涯所感动,后又于法理最后一节课因法理专业的许姣同学推荐2016黄老师组织的研修班的消息,恰巧又苦于目前读书水平止步不前,索性于寒假留校仔细查看了官网上消息,买了一本和本专业貌似最直接相关的书《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此书看后,被黄老师的宏大的学术视野所震撼。说实话,此书读的非常仔细,书本上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思考与疑问(这是我读书以来,第一次如此详细如此细心),每每下午读完一个章节,感觉特别有收获。当该书报告(这是第一次写读书报告)完成的那个晚上,一种成就感和喜悦油然而生。之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报告和课程申请表发送给了黄老师。新学期晚上上完课回宿舍,随手点开了邮箱,忽然发现收到了黄老师发的欢迎参加此次研修会的email,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感随之而来,那一刻我才感觉到,这才是我寒假所收到的最好的一份礼物(当然研一的这个寒假在学校过得很充实,也很快乐)。
此次研修会,对黄老师本人的学术思想有了一个更加直观的了解。如果说清代的法律是“表达与实践既背离又统一”,那么黄老师的学术风范则是表达与实践的几乎完全一致。老师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主张从实践中总结出理论,然后再去实践中去检验与修正理论即“实践—理论—实践”的学术进路,反对脱离了实践的理论,主张对过度抽象化了的理想化的理论提高警惕,老师提倡掌握主流理论学说,但理论不是提供答案而是提供一种看问题的角度,应该透过理论发现新的问题,建立自己的概念和解答。纵观本次课程前后两部分所读之书,很明显的感觉到黄老师是如何具体说和具体做的,“主观的表达与客观的实践”做到了非常好的结合。当然也明显感觉到黄老师是如何受各种学术理论的影响,如何具体与各种理论在实践与理论层面对话,是如何批判与重建的。
黄老师在其中一本书中对民法概念的阐述很大的冲击了我固有的民法知识(虽然观点未必完全赞同),重新打开了看问题的视角,豁然开朗。
此次参加研修班最大的收获并不是理论上的收获。说实话,四大理论并没有引起我的共鸣(实践感貌似没有看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兴趣点主要在公法方面(这也是自己把专业从民法换成劳动法的一个原因),而老师此次课程的关注点往往聚焦于公法以外的地方。学生一直关注的是“宪政”“民主”“法治”等之类的知识范畴与实践,而老师对此探讨则较少。不过最终的目的有共同之处即如何使劳苦民众生活的更有尊严和幸福。老师身上的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深为学生敬佩。经过几次的读书报告的练习,终于养成了写读书报告的习惯(虽然后面几次自我感觉不满意),这应该是本次参加课程的一大收获,并且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后应该可以逐步改善。之前一直想学习理论并认为是可以炫耀的一大资本,此次课程黄老师的学术经历及时纠正了自己的这部分不正确的想法。不过每周五课上有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就是,各位小伙伴的发言不是很积极甚是比较被动,并且往往需要点到名字才会发言,似乎没有形成自己所想要看到的“畅所欲言”的课堂氛围,真正的学术探讨,氛围应该可以更活跃一些吧。我认为,我和黄老师的学术思想最大的冲突在于我倾向于寻找一种普世的理论,而老师则相对来说更加强调相对性或者实践性;我倾向于或强调寻找一种更为先进的理论来做启蒙,而黄老师则相对更强调如何做好具体的调研,在实践中如何对各种理论做好取舍。不过黄老师是不是有一种“完美主义的倾向呢”?可是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完美的制度或者其他什么东西的。任何的取舍往往是利与弊的权衡,人类真的可以于权衡中求得完美吗?人类不是一直走在追求完美的路上吗?
此次研修班的课程虽已结束,希望真正的学术之路已经就此起航,希望真的能做到在本次课程申请表中所写的“甘坐十年冷板凳,文章不写一字空”,希望早日完成向知识分子的转变,承担起知识分子的使命与担当!
最后作打油诗一首“寒中夜读笔记成,偶得暑会赴京城。数日研修虽已逝,明朝学涯记心中”,暂且告别,等待北京的归来,等待再回首,等待北京开始新的学术征程!
刘国良
2016年8月4日夜于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