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黄宗智
一、历史社会法学研究示例
二、历史社会法学
第一编 妇女与法律
中国妇女史中的明清之际转型?来自法律角度的检视 / 白凯(尤陈俊译)
一、关于晚明和清代妇女的学术研究
二、明清时期的现状
(一)过去
(二)未来
三、从法律角度的分析
(一)订婚
(二)结婚
(三)离婚
(四)财产
四、法律的小农化
清代与民国法律下妇女的抉择:婚姻、离婚和奸情 / 黄宗智
一、清代
(一)司法分类与相关的法
(二)清代的构造
(三)司法实践与社会惯习中的变异概念
(四)妇女作为受害者
(五)消极自主的负担
二、民国时期
(一)国民党法律下妇女的自主
(二)实践中的妇女自主
从事实别居到法律别居:清代到民国时期夫妻别居的权利和义务 / 李红英
一、问题的提出
二、从清代到民国:事实别居的权利和义务的变化
三、民国时期:法律别居的权利和义务的扩大和明确
四、别居现象与妇女权利的关系
(一)生存理性与妇女权利
(二)别居与离婚的利益比较
(三)事实别居与法律别居的比较
结论
婚姻、革命与法律——陕甘宁边区的离婚法实践 / 杨柳
引言
一、婚姻立法的演变
二、革命背景下的离婚案件
三、离婚诉讼中的妇女
(一)抗属
(二)公家人妇女
(三)农民妇女
四、离婚诉讼中的农民丈夫
(一)挑拨与赔米
(二)一位农民丈夫的婚姻保卫战
结语
“私和奸事”的表达与实践——兼论帝制晚期至当代中国的“第三领域” / 景风华
一、从当代“私和奸事”的案例谈起
二、清律关于“私和奸事”的规定
三、清代法律实践中的“私和奸事”行为
(一)案发前的私和
(二)案发后的私和
四、近代奸罪的变革
(一)“私和奸事”的实质分裂
(二)强奸案的公诉化
五、公诉模式下强奸案件的私和
(一)未报案的私和
(二)报案后撤诉
六、强奸罪的亲告化?
第二编 习惯、调解与法律
介于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清代纠纷处理中的第三领域 / 黄宗智
一、清代诉讼的三个阶段
(一)最初阶段
(二)中间阶段
(三)最后阶段:堂审
二、中间领域的纠纷处理
(一)衙门作为催化剂,促成争端的解决
(二)衙门意见所起的作用
(三)乡保
三、第三领域中的弊端的各种缘由
(一)乡保的权力及其滥用
(二)衙役的权力及其滥用
四、正式性、非正式性以及第三领域的纠纷处理
近代中国“法律渊源”中的“习惯法” / 余盛峰
一、“习惯法”语词的创制:与诸国民法典的比较
二、“风土人情、习俗土例”与“习惯法”
三、“习惯法”,抑或“亚欧礼教之殊”?
四、继受法与固有法的冲突
五、民初大理院的司法实践:“习惯法”的成立要件
六、国民党时期习惯法理论的内在矛盾
尸体危险的法外生成:以当代中国的藉尸抗争事例为中心的分析 / 尤陈俊
一、从“蔡发旺事件”谈起
二、“事件的类型学”再思考:藉尸抗争行为的反法治性
(一)1980年以来藉尸抗争事例的广泛分布
(二)法外收场:事件类型学的另一面
三、尸体危险的生成机制/观念
(一)“图赖得利”的社会记忆
(二)“丧葬”礼仪的社会功能
(三)“非理死”中的“冤抑”生成
四、尸体危险与法治框架下的国家权力强化
第三编 刑法中的自首制度
清代与现代自首制度的比较研究——对法律现代主义的几点反思 / 蒋正阳
引言
二、制度演变
(一)主体之变
(二)动机之变
(三)对象之变
(四)后果之变
四、对现代主义的反思
(一)形式理性
(二)工具理性
(三)个人主义
第四编 行政与司法
中央集权的简约治理——微山湖问题与中国的调解式政体 / 田雷
引言
一、微山湖问题:必要的背景交待
二、中央决策是如何未炼成的
(一)工作组湖区行
(二)两部联合报告及其方案
(三)徐州会议:水利可统管,划界未定案
(四)一点评议
三、中央决策是如何炼成的
(一)崔乃夫的小解决方案
(二)“哪里有纠纷,哪里划给山东”
(三)中央的拍板
(四)为什么要三个文件
四、中央集权的简约治理
(一)中央集权的权力结构
(二)简约治理的日常模式
第五编 国际法
主权与“文明”:19世纪国际法的东亚故事 / 赖骏楠
一、19世纪国际法中“国际社会”
(一)“文明”
(二)实证主义
二、中日两国的不同应对
(一)中国:“万国公法”
(二)日本:“文明开化”
三、甲午战争:“文明”与“野蛮”
(一)日本:走向“文明”的战争之路
(二)日本:国际法大秀场
(三)中国:声音微弱
四、西方:评定课业
(一)日本胜出
(二)中国落选
结论
第六编 理论探索
以实践逻辑再阐释象征资本——基于象征资本的多重面向与运用 / 王海侠
一、布迪厄的学术与政治
二、象征资本的概念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