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那年,我在学校的图书馆借到了黄老师的论文集《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书中的论文篇篇精彩,并且是我感兴趣的问题。虽然它们是学术论文,但是并不枯燥,读起来非常舒服。书中介绍了黄老师一贯强调和坚持的从经验证据到理论概念的经验与理论相结合的实践研究方法及其典型运用。在翔实的经验材料的基础上,黄老师提出了极具洞察力和解释力的分析概念——早期的“内卷化”、“过密化”、“没有发展的增长”、“过密型商品化”,以及黄老师转向法律史研究后,在挖掘诉讼案件档案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的清代法律“表达与实践的背离”、清代处理纠纷的“第三领域”、“实用道德主义”、清代“集权的简约治理”模式——这些概念给我的初步感觉既是新鲜的,又是有说服力的。使我得知研修班信息的是本书最后一章黄老师近年为国内研究生开办的研修班的说明,这也算是黄老师对自己学术经验与研究方法的一个总体介绍。正是在这里,我得知了研修班的情况。之后,就上了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的网站,了解到了关于研修班的更多信息,当时就想参加这个课程。
本来研一就想报名参加,但是由于课程繁忙,抽不出时间,只能参加秋季课程。我按照以往的经验,写好读书笔记准备报名的时候,上网看到了研修班改在了2014年并且申请截止日期在年末的通知,心中有点庆幸,也有点失落,庆幸的是有了更多的时间读书写笔记,失落的是只能来年参加研修班的学习。但是,在年末的时候,我还是错过了报名的时间。当时,我怀着忐忑的心情把自己的申请表和读书笔记发到了黄老师的邮箱,黄老师回信要求我在一周内写出符合要求的读书笔记,我很高兴黄老师给了我一个机会,我抓紧时间把《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重新阅读了一遍,并且修改了读书笔记,最后终于收到了黄老师的录取通知。
前三周我们阅读的是黄老师的“农业三卷”与“法律三卷”,这几本书我以前都看过,但并没有深刻地领会其中的关键,也没有写读书笔记。通过前三周的阅读、黄老师的讲解以及同学们的发言,我对这几本书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前三周由于还在《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实习,所以第二份读书报告投入时间不足,没有达到老师的要求,面临被劝退的危险。通过接下来一周的努力,我终于达到了黄老师的要求,能够留在研修班继续学习。接下来的四周进入了西方理论阅读,恰亚诺夫、韦伯、萨义德、吉尔茨、布迪厄,这些大理论家的著作,一个比一个艰深难解,但是在黄老师的指导下,特别是通过同学的发言和黄老师的点拨,我对这些著作有了比自己单独阅读时更深的理解,也对当前社会科学领域的四大理论流派——新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后现代主义有了基本的理解。
社会科学中的理论绝大部分都是来自西方的经验,但是,理论作为核武器,是我们分析问题时必须掌握的。学习理论的目的不是为了炫耀,而是为了应用,或者以其为敌手,或者在新鲜材料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概念,做到活学活用,最高境界是运用于无形之中。对理论的选取要建立在对自己所关注的问题的深刻理解之上,也就是问题意识,而理论的交锋点正是真正的问题所在,这也是为什么要学习理论的一个原因。当前中国的法理学研究可以说毫无贡献,对实践毫无帮助,黄老师主张法理学研究应该连接法史,并且建立在经验证据之上,也就是实践历史研究。我非常认同这一点,这也是我参加研修班的一个原因。作为一个法理学的学生,我深感自己偏重理论、自说自话、不关注实践与经验证据的弱点,这是我在今后的学习需要克服的困难。
黄老师说,学术研究要有历史感和真实感。黄老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这从他关注的问题就可以看出来,从小农问题、非正规经济、劳动人民等,可以看到黄老师研究背后的深刻的人文关怀——对底层民众、弱势群体深切的同情,这也是他坚定的左派立场。特别需要提及的是黄老师对学生的认真和真诚。每份读书笔记,黄老师都仔细阅读,并作出标记,总结我们的问题以便课上讨论。这在我遇到的老师中是少见的。
本次研修班另一大收获是能够认识这么多优秀的、志同道合的同学。存旺、杨凯、顾燕、张骋、刘洋、梦黎、婉琨、思羽,因为黄老师,我们相聚在这里,共同经历一段美好的学习时光,成为了一个有着共同经历的群体。
最后一课在有着十年传统的饺子宴中结束了。记得黄老师在课程通知中最后一句话是“你们是一群让我兴奋的群体。”我想说“黄老师,是您让我如此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