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心得
陆侃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作为一个从刑法部门法转专业到法制史的学生而言,一方面先前的理论思维方式让我对于类似于材料考据或事实叙述的法制史有些飘渺的感觉,另一方面法制史又以其特有的广度和深度让我深深着迷。我切实需要有高人帮我打通“任督二脉”。对于黄宗智教授的课程我原本就抱着好奇的态度加入了申请的行列,结果中招。正如在黄老师的最初的介绍中的一样,课程很紧张也很有压力,尤其对于像我这样并非正统法制史出身的我而言,它的确占据了我不少的时间。在将近三个月的学习体验着“痛并快乐”的感觉。
在这个班级中,有来自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背景的各路高手,包括,农业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乃至政治学,更让人感到奇特的是它囊括了从学士到博士的巨大跨度,即有出生的牛犊,也有老骥伏枥。就我而言,虽才疏学浅在课堂多为沉默状,但是同学们或侃侃而谈,或剑拔弩张,充满了思维的交锋和撞击,也令我收益良多。这是我在传统的学科分类指导之下的课堂上无法到达的深度和广度。我发现原先我无法再法学学科找寻的答案却可以在社会学,政治学,乃至是经济学中看到解决的可能性。
由于在所有的课堂讨论中,法学所占的比例并不是最多的,但是在讨论诸如韦伯、汪晖等一些大家的观点时却让我惊讶于他们惊人的理论概括能力和精准的剖析角度,而正是目前法制史研究中所相对缺乏的高度,由于多年的研究习惯令法制史的研究更倾向于事实的找寻,而忽略了观点的理论化的提炼。正是由于这些时间的课程令我明白,一个国家的人文社科的发达是需要太多基础性学科的先进,诸如哲学、社会学等等,他们是其他人文学科的工具和基底,它的高度将决定许多学科的起点,而目前的中国的学科分类仅仅模拟了机械的分支和所谓的专业化,而将其中最具有生命力的融合和解决问题的前提抛弃了。所以法制史的研究在面临着越来越丰富的材料时却显得没有方向。而黄老师对于西方主要哲学、经济学流派的梳理和分析让我看清了许多看似无联系的东西之间相互印证和契合的地方,这绝对有种“醍醐灌顶”的畅快感觉。
黄老师有着深厚的理论功底,但是对于理论务实态度恰恰是他在课堂上常常强调的。理论并不是来炫耀的而是在需要的时候才可以出现的。对它的运用的最高境界并不是高调突出,而是低调应用于无形。这点我很受用。
黄老师是一个很绅士也很严格的老师。他上课时对于他感兴趣的话题无论是自我表述还是与同学交流眼睛都会放出“钻石”般的光芒,很闪耀,很流传。我在课堂上也会常常忘记黄老师已到了古稀之年,不是因为黄老师不英俊,而是他的话语能让你体验到一种难得的童真。黄老师的课程不仅从质量有保证,并且在数量上也很足,每周五上午3个小时,风雨无阻,法定节假日无效,童叟无欺。
如此保质又保量的课程是如此难得,有心也有力的同学就来试试吧,真的受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