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开设的"乡村、经济与法律的历史学研究讨论班"结束已经几个月了,结合最近一段时间的经历,再次回顾一下在讨论班中的收获,是我非常强烈的愿望。我愿意谈一谈自己的感想,供未来的朋友们参考。
黄宗智先生说明的读书方法是大陆学生应当努力掌握的。包括我自己在内,大陆学生常常以"泛读"的方法对待学术书籍。这也许是因为缺乏专著传统的大陆学界著作 大多表现为资料汇编的形态,在这样的书籍中如黄宗智先生要求的提炼一个中心句无疑有些困难。但"泛读"的方法不利于抓住作者的核心观念与之商榷,以至于不 能写出有分量的书评,甚至不能完成一个成文的读书报告,时间就都浪费了。黄宗智先生提出,应提炼专著的中心句、中心论点,再归纳支持论点的论据,分析其论 证过程,就此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形成书面的报告备案,这样一来,"劳动"就有了成果,将来利用起来也便利了许多。经过黄宗智先生的训练,这个读书方法我已 经掌握了,从中确实获益匪浅。
进而,黄宗智先生提倡的西方"专著传统"也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中国法学著作自"改革"以来,在我看来,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即教材阶段和论文集阶段。文化革命以后,法学教育刚刚恢复,寻找一本像样的教科书都非常困难,学者在这时候集中精力编辑教材无可厚非。但 长期以来,学者习惯于以教材的"体例"写作,观点不鲜明,论述不翔实,也确有遗憾。当前主流的法学家们很多放弃了教材体例,新著作逐渐表现为论文的汇编, 文字也更加流畅生动了。但是"论文集"中各篇文章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联系,尚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也就是说,尚不成之为"专著"。我想,"专著"确实非 常有利于知识的积累,就一个问题展开充分的论述,形成一个鲜明的中心论点,是较教材与论文集更有力量的学术贡献。如果可能,我希望中国法学界能有更多扎扎 实实的专著,也形成一个"专著传统"。
在讨班中,同各学校各专业同学们的切磋开阔了我的眼界。虽然以前也大量阅读过各专业的经典著作, 但与各专业同学们的接触,才使我了解到这种"业余"学习与专业训练的成果之间存在怎样的差距。我想,一方面应坚持吸收各学科的知识,加深对问题之丰富性与 复杂性的理解;另一方面更应在坚守专业立场的同时,虚心向其它专业的同学们学习,尊重他们的判断,这就是所谓的"隔行如隔山"吧。再有,对我自己而言,特 别重要的还在于,与各学校各专业的同学的交流,使我充分认识到学术观点应当用最简单直白的方式表达,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读者了解,保证读者了解的责任在作者 身上。一段时间中,由于所处理的问题非常复杂,特别是对语言的锤炼不够,自己关心的问题写得不容易让其它专业的同学读懂,当然也就不容易产生共鸣。黄宗智 先生和蔼的向我指出了这个问题,提醒我要像给大学一年级本科生那样写作,我才格外警醒起来。我深知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今后我会十分注意。
第四个问题我想谈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在中国法学界,不关心社会事实的问题相对而言要比不能抽象思考的问题来得严重些。部门法学最重要的方法论还是法 律解释学,关注点在于如何解释法条。这并不为过,但脱离社会事实的法学难免缺乏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难免损害多数的弱势的人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确 实有一些法学研究这集中精力于法律实务,不关心理论问题,长此以往,中国法学的品格也不能得到提升。黄宗智先生提出的"实践逻辑"与"现代传统"两个概念 因此就显得特别的重要。无论是"实践逻辑"还是"现代传统",都促使法学研究这关注社会事实,同时也不忽略理论提炼,在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的同时不放弃加 以抽象的努力,我想这两个概念的提出对中国当代法学的弊端来说确实是对症下药了。而且,黄宗智先生还特别生动的说明了理论如何在"悖论"中突破、发展。这 样精炼的思想利器确实只能得自于讨论班一年的训练,如果未来的朋友们能够在讨论班中掌握这个思维方法,研究一定能上一个台阶。
谈到实践, 不得不说的还有,许多法学专家或者指导学生们如何在计时服务中收取更多的咨询费,或者"无事袖手谈心性"在安逸的生活中淡漠了民生疾苦,也有的法学专家或 者迷信西方的某种学理对传统法制妄加评论,或者离开学术立场做比附讽喻遮蔽了真相,如此种种,虽然用心不同,但都令人失望。黄宗智先生作为历史学家,却关 心乡村,关心事实,讨论班中的同学们,也都关心家乡,关心同胞。我想,无论如何,对一个知识分子来说,"良知"与"良能"都是不可或缺的吧,对法学这样一 个与千百万人民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学科来说,就更是如此了!在这个讨论班中,在黄宗智先生的引导下,我找到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这也是这一年来我最大的收 获之一。
二十世纪中国最卓越的法学家吴经熊先生曾说,"As a Chinese, I have a country to save, I have a people to enlighten, I have a race to lift, I have a civilization to modernize",后生晚辈虽然不敢企及先贤的伟大成就,但也愿意为未来的"真、善、美"的中国法学添砖加瓦--而如果不是有万分的幸运能够在过去一 年中参加了黄宗智先生的讨论班与同学们一道学习,在寻找一个确定方向的道路上也许我还会继续迷茫很久吧--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会对这一年的收获有更深刻的 认识,但即使仅仅在此刻,我也已经确信它根本上改变了我的生活。
真诚的感谢同学们。
感谢黄先生,
感谢您选择了我们。
屠凯
2006年9月